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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不能图 房千万别买

发表于2015-02-03

房价高,购房者想要购买房自然可以理解,一方面的确是经济能力的限制,另一方面也是正常的市场价格心理。不过在楼市中,任何开发商或者业主都不是慈善家,因此每一份都不是白送的,既然,那就肯定在背后有一定的原因,只有彻底弄清楚房产真正的原因,才能做出最终的合理决定。有一些房产,即便,也不能触碰,因为购买之后后患无穷,在遇到这类房产时,购房者一定要慎之又慎,最好不买。

第一类:房地产商和企事业单位的联合开发房产。有些企事业单位拥有国家无偿划拨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没有足够的资金开发建设房地产;有些开发商拥有较为充裕的资金流却拿不到地,难为无米之炊。基于需求互补,双方合作联合开发房产,建成后的房产一部分由企事业单位内部处理和分配,开发商也根据约定比例获得部分房产,然后将这类房产向社会低价出售。按照国家政策,这样的房源是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的,购房者若是买了这样的房产,以后办理房产证会遇到极大的麻烦,没有房产证,房产权益保障就无从谈起。

第二类:小产权房。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估计已经引起过很多人的关注了,尤其是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业主,心中终究是没有底气的。且不说政府没有出台任何政策性文件讨论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即便要转正,估计也需要很长的时间,并且政府有关部门还会在房产价值的基础上收取一笔不菲的税费,这可是很多地方政府求之不得的财政税源渠道。小产权房本来就是地方政府为了争夺土地利益,以地方政府名义发放居住证明而开发的一类房产类型,无法办理大产权证,因此业主潜在的产权风险挺大。

第三类:单位集资房或者公益联建房。一些企事业单位利用自身闲置的土地与外单位集体和个人或本单位职工的资金集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就叫做单位集资房,有时候建设的时候,房源有剩余,也会低价向社会出售,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此类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向社会出售,日后无法进入商品房市场转让。公益联建房具有公益性质,享有不少优惠,所以按国家政策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难以进入三级市场。

第四类:非法开发的房产。中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有,房企想要在土地上开发房地产项目,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手续,任何一个环节审批过不了,就是属于非法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些未经批准,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单位,通过非正常渠道谋得土地而进行的房产开发,由于其没有房地产开发资格,也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因而也就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贪图低价购买这类房的风险是极大的。

大多数房或没有履行正常的土地出让手续,或属于不规范开发,故一旦消费者购买了上述房屋,是得不到房地产权证的,置业的风险极高。购房者面对房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风险,然后再做决定,千万不要因为贪而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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